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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要注意安全(矿产资源开发应注意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4-11-13

采矿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及应对措施论文

1、因此中国采矿工程应注重人才培养,通过技术手段来实现高生产率、高经济效益,将原有体制中存在的弊端作为研究对象,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探讨出具有长远发展价值的安全制度,推动采矿工程发展壮大。 2采矿工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分析 1采矿工程中的技术问题 技术水平低下是采矿工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孟宪锐在其学术生涯中发表了多篇具有代表性的论文,涵盖了一系列煤炭开采领域的关键问题。在2000年,他发表了关于难采煤层分类标准与定量化研究的文章,以及关于大雁矿区竭煤层综放开采顶煤厚度的探讨,这两篇文章分别发表在《煤炭学报》和《中国矿业大学学报》上。

3、陈教授的研究为盐矿绿色开采及采空区安全利用提供了理论与技术支撑,解决了多个重要问题。截至2020年,陈教授发表多篇论文,授权专利,荣获多项荣誉。重庆大学采矿工程历史悠久,鲜学福院士在六七十年代即着手研究矿产资源开采与地下空间综合利用。

4、探讨安全管理在煤矿采矿工程中的应用效果。 研究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管理与控制策略。 提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对策。 研究加油站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安全管理论文题目(二) 探讨如何提升安全管理中的安全素质。 研究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实践与应用。

5、采矿和选矿过程中生成的有毒气体、废水、废石和粉尘等物质以及噪声和振动等因素,对环境、土地、大气和水质等造成危害,一直是人们关心的课题。各国研究环保问题中进一步提出了资源的长期利用问题,特别着眼于废渣、废石、废液的重复使用、破坏后土地复用等。制订强有力的法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矿山环境。

采矿业的安全问题

1、安全问题一直是采矿业最重要的问题,尤其对于地下开采,虽然现代采矿业的比几十年前要更为安全,但也经常发生事故。矿井通风是保障矿工安全的关键,通风不好会导致矿工发生矽肺病。尤其在煤矿会造成瓦斯(甲烷)积累,发生爆炸。

2、在采矿工业中,职业危害主要体现在生产性有害因素上,包括生产性粉尘、有害气体、不良气象条件、噪声和振动等。同时,井下工作环境的特殊性也增加了意外事故的风险。生产性粉尘是采矿业的一大职业危害,主要在凿岩、爆破、装岩、运输、支护以及回采、填充等环节产生,其粉尘主要成分是含硅较高的物质。

3、解决采矿工程中的安全问题 a)在采矿工程中要坚持安全第一。这不仅要求所有采矿作业人员自身具有安全意识,同时与采矿工程相关的人力、物力、设备,生产等方面都要优先满足安全需求,否则就限制生产; b)采矿工程中主要领导要对安全进行全面检查与负责。

矿产资源的开采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

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节约用电。耕地、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当因地制宜地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或者其他利用措施。开采矿产资源给他人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不乱挖乱开采,珍惜现用的非可再生资源,并大力推行节能减排,以减小对款产资源的使用力度。矿产资源合理开采(rationalexploitationofmineralresources)指采矿权人按照国家技术经济政策的规定、矿业生产的科学规律和设计进行的开采活动。采矿者采用科学的开采方法和先进的技术装备,尽可能充分回收资源。

因此,在开发矿产资源的同时,一是要注意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减少对当地的土地资源、水资源(尤其是地下水)的污染,同时,要注意对矿区的绿化和还原,保护当地的土地资源。并且要提高科技水平,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资源的浪费。

关于全面启动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通知

为了从根本上扭转这种被动局面,2005年8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决定从治乱、治散、治本三个方面对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活动进行全面整顿规范,资源开发整合成为整顿规范工作的三大重要任务之一。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整合的意见》,着力推进矿产资源整合。深入开展对重点矿区、重要矿种的专项整治。

●全面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治,整顿和规范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1、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必须合法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履行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的义务。

2、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在取得合法探矿权、采矿权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全过程中,要履行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的义务。

3、【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是指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行政监督的主体,依法对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以及矿山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内容】主要包括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矿山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等。

4、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制度,是指为确保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而实施的,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年报制度;“三率”指标制定与考核制度;矿山企业矿产开发监督年度检查制度;矿产督察制度等。这四项基本制度是有机地联系在一起的。

5、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坚持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协助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