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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评估办法(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4-11-22

矿产资源潜力评价的矿产资源潜力评价项目

1、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实质上是对特定区域,如国家或省份,潜在的矿产资源量进行深入估算并评估其未来供应保障能力的系统工作。这项评估工作主要依赖于详尽的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数据,以及遥感地质和矿产资料作为基础。评价方法主要分为两种类型:综合式和非综合式。

2、为全面掌握、科学评估中国矿产资源潜力,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基础建设,国土资源部于 2006 年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工作。

3、由于不同的成矿构造环境都有其特定的地质演化历史,同时具有相应的成矿演化历史,因此可以把特定区域内成矿作用的演化历史与分布规律称为成矿谱系,从而使成矿系列的研究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

4、矿产资源潜在价值是对某种探明的可利用资源按其初级产品价格折算的价值,该指标不扣除矿产资源的采选损失及勘查、开采的要素成本,用以宏观上反映一个特定区域的矿产资源实力。

5、“三步式”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方法 “三步式”矿产资源评价方法是美国USGS目前推荐使用的一种未发现矿产资源的潜力评价方法,它在1975年就开始探索(Nokleberg,2002),在20世纪90年代形成较为完善的方法体系,并在美国本土矿产资源评价中作为标准方法得到使用。我国学者赵鹏大等(1994)较早介绍了该方法。

矿产资源评估机构的评估范围是如何界定的?

1、矿产资源评估机构的评估范围通常是根据评估项目的具体要求和目的来进行界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评估范围的考虑因素:矿产资源类型:评估机构可能专注于特定类型的矿产资源,例如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能源矿产等。评估范围可以根据具体的矿产资源类型来确定。

2、矿石储量估算:评估矿山地质中所包含的可经济开采的矿石量。这包括确定矿石的品位(即所含有用矿物的含量)和储量(即可经济开采的矿石数量),以及确定开采矿石的方法和技术。矿床评估:评估矿床的规模、形态和分布等特征,确定矿床的资源潜力和开采可行性。

3、矿产资源量评估:评估矿产资源的量和质量,确定可采储量和可采性。这涉及对矿石储量的估算、矿石品位的分析、矿床特征的研究等。开采技术评估:评估适用于矿产资源开采的各种技术和方法,并选择最合适的开采技术。这包括对采矿设备、采矿方法、爆破技术等的评估和比较。

4、矿产资源资产一般含有三个层次的价值。一个是矿产资源本身的价值;一个是矿产资源资产的权益价值;最后是地质勘查劳动投入产生的劳动价值。矿产资源本身的价值,将其转换成货币形态就是矿产资源的底价。

5、矿山价值评估方法如下:评估方法:将整合扩大区、生产矿山的边角扩大区或新增资源储量为对象的采矿权按其所依附的划定矿区范围或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区范围作为一个整体。

什么是矿产资源规划评估?

矿产资源规划评估是指对矿产资源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和规划的过程。它涉及对矿产资源的数量、质量、可采性、开采技术、经济性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估,并制定合理的规划方案和管理措施。

《矿产资源规划实施评估》是关于矿产资源规划与管理的重要论述,全面展示了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最新进展,概述了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的整体状况。文章指出,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规划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不足、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平衡难题、以及规划执行的监督与管理机制的完善等方面。

【全国性矿产资源规划】是指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国家规划矿区和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设立、变更或者撤销及其开发利用,应当符合全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全国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对矿产资源实施宏观管理的纲领性文件。

矿产资源规划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为协调社会经济发展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以资源的合理积累、储备、消耗及保护生态环境为主要内容,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用于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以及制定具体矿产资源政策的综合性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矿产资源规划是国家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专项规划,总体规划是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的核心,专项规划是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包括国家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设区的市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矿业权评估常用方法

1、该方法是根据勘查程度低的探矿权的特点,按照成本和效用的原则设计的一种评估方法。基本原理是,某些低勘查程度的探矿权的价值可以表示为经过效用系数修正的勘查成本现值。该方法适用于只投入了零星工程进行地表或浅部揭露的预查阶段探矿权评估,或经较系统勘查工作后找矿前景仍不确定的探矿权评估。

2、《矿业权评估指南》收益途径矿业权评估方法包括探矿权评估的折现现金流法、约当投资-折现现金流法、折现现金流风险系数调整法以及采矿权的贴现现金流量法、收益法、收益权益法。由于评估方法理论以及对参数选择的要求不同,某些方法适用范围重叠,同一矿床、相邻矿山采用不同方法评估,评估结果差异很大,出现了许多不合理现象。

3、矿业权评估通常采用多种途径,如探矿权的折现现金流法、约当投资-折现现金流法、风险系数调整的现金流量法,以及采矿权的收益法、权益法。这些方法各有其理论基础和参数选择要求,但应用时可能出现评估结果差异较大的问题,因为不同矿床和矿山采用不同方法,有时造成不合理现象。

4、折现现金流法结合了风险系数调整法,适用于赋存稳定的沉积型矿种的大中型矿床普查勘查区的探矿权评估。其核心在于采用现金流量法计算出净现金流量作为基础价值,再通过矿产开发地质风险系数调整基础价值,以反映特定风险和不确定性。勘查成本效用法侧重于通过效用系数修正勘查成本现值来评估探矿权价值。

5、在矿业权评估中,常用的方法包括:资源评估法:通过对矿产资源的储量、品位、质量等进行评估,基于地质勘探数据和采样分析结果,计算矿产资源的潜在价值。市场比较法:通过对比类似矿业项目的交易数据和市场行情,确定矿业权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