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内设机构
国土资源部矿产开发管理司内部设立4个处级机构,分别承担不同矿产资源管理职责。具体设置如下:综合处,负责矿产资源管理政策制定、市场制度指导、信息化管理、探矿权与采矿权核查、数据库管理、资源开采资质审批以及行政事务工作。编制4名,包含处长1名、副处长1名和工作人员2名。
矿产开发管理司:负责矿产资源的开发和管理。矿产资源储量司: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评估和管理。地质环境司:关注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环境保护和治理。执法监察局: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监察。科技与国际合作司:推动科技进步和国际合作。人事司:负责部内人事管理和干部培养。
国土资源部——主管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国务院组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