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煤矿矿区治安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管理办法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4-12-16

乡镇干部驻煤矿管理办法

××煤矿内部治安管理办法 ( 2010 年修改稿) 总 则 为了维护××煤矿正常的生产、 生活秩序, 创造和谐稳定的矿区 环境,保障××煤矿财产安全和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依据国务院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和 《××煤矿筹建处职工日常行 为规范》 ,制定本办法。

一)督促所驻煤矿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煤炭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跟踪监督煤矿企业对上级有关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同一重大隐患多次检查仍然存在的,罚款500元/条,连续三次煤矿未整改又不及时汇报的,予以停岗处理。

通过集中执法和联合整治,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扭转我镇安全生产被动局面。

第十五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可以采取现场随机询问煤矿从业人员、查阅井下交接班及下井档案记录、听取煤矿从业人员反映、调阅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监控记录等方式。

落实安全责任,强化管理机制 建设单位应明确安全责任,法定代表人对建设项目安全全面负责,确保安全管理到位。建立统一管理机制,实现信息畅通、优势互补、统一指挥,建设单位负责煤矿项目统一协调管理。规范招投标流程,确保公正、公平、公开,避免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违规行为。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煤矿和煤炭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以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市、区县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矿和煤炭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工商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煤矿和煤炭加工企业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煤矿公安处是干什么的

1、好的。当煤矿公安是非常好的,煤矿公安实行国家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并享受国家规定的警衔津贴和其他津贴、补贴以及保险福利待遇,而且主要的工作职责就是负责煤矿治安安全问题。

2、煤矿派出所是警察 2000年前的公安处是经警,2001年公安处改制 ,有警衔的那部分都出去了 ,就是现在各矿的派出所 。

3、煤矿公安科属于二线职工。一线职工是下井的,二线是地面上各种保障后勤、安全等等后勤工作。不同的煤炭企业,待遇也是天差之别,比如业内龙头企业国家能源集团神东煤炭集团,一线职工一年工资+年终奖金,目前可以拿到将近40w左右。而且好的煤矿,管理制度、后勤保障、福利、生活设施都是全方位的优质。

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指令违反了什么法律法规

1、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四章主要规定了对违反煤矿安全法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以下是各条款的详细内容:第三十五条规定,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同意擅自施工的煤矿,将被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责令停止施工,拒不执行的可能面临采矿许可证吊销。

2、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违反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生产的煤矿;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违反《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存在重大隐患而未进行停产整顿的煤矿;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煤矿;从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培训或持证上岗的煤矿等。

3、一)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机关、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命令、指示的;(二)制定或者采取与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规定或者措施,造成不良后果或者经上级机关、有关部门指出仍不改正的。

4、第四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有煤矿核定通风能力,对煤矿通风系统、计划产量和实际生产情况实施专项监察。

5、安监总局令 第 15 号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章 行政处罚的程序 第十三条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制作的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其中对煤矿进行安全监察,必须出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作的煤矿安全监察员证。

煤矿从事保卫科的主要是做些什么

1、煤矿保卫科的主要工作包括维护矿区治安秩序,确保矿区安全稳定。具体而言,保卫科需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加强对矿区的治安防范工作,特别是对危爆物品的监督管理以及重点要害和防火部位的安全检查。遇到不安全隐患,会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整改。

2、题主是否想询问“煤矿上的保卫科有什么用处”?确保矿区的安全稳定。煤矿保卫科不仅是保安一项属性,还有警察属性,煤矿保卫科负责刑事案件的侦破,确保矿区的安全稳定,防止暴力事故发生,例如,防盗。煤矿是人类在富含煤炭的矿区开采煤炭资源的区域,一般分为井工煤矿和露天煤矿。

3、重要性和职责:煤矿保卫科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部门,负责维护矿区安全、防范和打击盗窃、破坏等犯罪行为,保障矿区资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卫科的工作人员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对于维护矿区秩序和安全生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的法律条文

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

煤炭法规定的法律制度如下: 生产许可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井下作业矿工特殊保护制度。 煤炭资源国家所有的原则。明确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煤炭资源分布广阔,易于开采,并且具有能够直接利用和销售的特点,为乡镇煤矿和个体煤矿的存在提供了便利条件; 统一规划、合理开发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七章规定了一系列关于煤炭生产和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对于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单位,第六十七条指出,煤炭管理部门将予以强制停止生产,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五倍的罚款,情节严重时,县级以上政府会介入强制停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五条 依法保护煤炭资源,禁止任何乱采、滥挖破坏煤炭资源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第六条 国家保护依法投资开发煤炭资源的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国家保障国有煤矿的健康发展。国家对乡镇煤矿采取扶持、改造、整顿、联合、提高的方针,实行正规合理开发和有序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最新修订本

1、为了发展矿业,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制定本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法。第三条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2、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和本细则。 第五条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取得探矿权;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是我国关于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的重要法律。解释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是我国为了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保护矿山环境,维护国家矿产资源所有者权益而制定的一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