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中央所得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首先,根据第一条,中央所得的两权使用费和价款的收取与管理由国土资源部全权负责,必须遵循本办法的指导原则。第二条强调,该部门在处理相关费用时,必须严格遵循本办法,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中央所得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财务管理在第四章中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项目的实施由相关部门负责,资金拨付则按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由部财务主管部门操作,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第二十条)。项目承担单位需严格遵循批准的预算,合理安排项目经费,项目完成后需进行验收和结算。
为适应国家财政改革和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和加强中央所得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预算管理,根据 《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 ( 财综字 [1999]74 号) 及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 《中央所得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部负责组织对两权使用费和价款经费使用的重点检查。对截留、挪用和坐支两权使用费和价款经费等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中央所得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预算管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年度预算编报:每年8月31日前,部探矿权采矿权登记职能部门需编报下一年度的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收入预算建议,并按照规定的表式提交给部财务主管部门。
关于全面实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和勘查规范有关事项的...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矿业权审批管理、资源储量管理、资源规划与评价及矿山开发利用监督管理等,须符合新标准规范及本通知。矿产资源勘查执行单矿类 ( 种) 规范。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的修订是实施新的《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的重要成果。
最近,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7]68号文《关于全面实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和勘查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是为进一步规范矿产储量管理,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统一的基础数据,方便社会各界正确使用地质勘查成果和矿产资源储量信息的文件。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的适用范围、定义、分类、类型、编码等。
自2007年5月1日起,全面执行《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和勘查规范并强调:①先期开采地段由谁提出,资源储量多少合适,组成的主要类别是什么。②详查程度以上资源储量中不可有预测资源量。③对于分布面积较大的层状矿床,在普查阶段可采用2~3倍控制的工程线距估算333,以便区别334。
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依据 地质可靠程度 地质可靠程度反映了矿产勘查阶段工作成果的不同精度,分为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和预测的四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