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科技水平及“三率”指数有待提高
目前我国矿山“三率”水平普遍较低,9种主要有色金属的采矿回采率平均为53%,选矿回收率为65%,采选总回收率为33%,采选冶总回收率约为30%,远低于前苏联采选冶总回收率70%的水平,导致矿产资源的大量浪费。
开采期间履行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责任,矿山闭坑时经检查验收合格,退还履约金。 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弃物,保护矿山环境 严格实施新建矿山的矿山设计审查制度,加强矿山企业的“三率”考核,监督矿山企业按照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和采矿设计进行采矿活动。
大中型矿山企业“三率”指标完成较好,抚顺矿务局西露天矿开采回采率95%,老虎台开采回采率70%,红透山铜矿开采回采率94%;1998年我市结合矿山的实际情况,经过专项调查和专家指导,制定了矿山企业“三率”考核指标。从规划基期的完成情况看,开采回采率有所提高。——矿业产量平稳,产值稳中有升。
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
一)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工作概述 自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土资源部以节约集约为指导原则,将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为国土资源管理改革与发展的主要方向。
一)资源节约集约与综合利用工作概述 党的十六大以来,国土资源部以节约集约为统领,把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为国土资源管理改革与发展的主攻方向,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组织实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
节约集约是一个组合词,意思是将资源节约与集约化利用。其中,节约是指对资源的合理使用和减少浪费,集约则是指将各种资源集中投入以获得最大的效益。首先,节约主要是指在资源使用上的减少和高效利用。这包括在生活和生产中的各个方面,例如能源、水资源、土地、物料等。
第五条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开展节约集约用地活动,组织制定节地标准体系和相关标准规范,探索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鼓励采用节约集约用地新技术和新模式,促进土地利用效率的提高。第六条 在节约集约用地方面成效显著的市、县人民政府,由国土资源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按照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要求,统筹规划矿产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鼓励和引导矿山企业实现规模开采,优化结构和布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节约型社会,积极开展矿产资源综合利用,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对于缓解我国资源约束,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具有十分紧迫的重要性。
解析: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坚持把节约资源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提高能源、水、粮食、土地、矿产、原材料等资源利用效率,加快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
(四)制定项“三率”指标要求,为考核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划定“红线”_百度...
1、“三率”指标要求是矿山企业利用矿产资源的“红线”,是矿山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编制及矿山企业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监管的重要依据,对于引导、激励和约束矿山企业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提高利用水平将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2、第八条 矿山企业制定的“三率”指标方案经审查、核准、备案后,由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按核准权限正式下达执行。第九条 经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核准下达的“三率”指标,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列为考核矿山企业的重要年度计划指标,并具体进行考核;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部门应作为确定回采率系数的参数之一。
3、“三率”指标制定与考核制度的内容是:“三率”指标制定与考核是衡量、监督矿山企业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的最主要考核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家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一项重要基础技术工作。“三率”指标,首先由矿山企业论证提出方案,经矿山企业法人审批后,报省(区、市)地矿主管部门。
4、“三率”指标制定与考核主要是衡量、监督矿山企业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的最主要考核制度,还是贯彻落实国家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一项重要基础技术工作。 “三率”指标的制定,首先由矿山企业论证提出方案,经矿山企业法人审批后,报省(区、市)地矿主管部门。
5、“三率”是衡量矿山企业采、选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资源利用程度最主要、最基本的技术经济指标。依法考核矿山企业的“三率”指标,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资源,是地矿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督的重要任务之一。
6、三率指标的具体考核、验收办法由省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第十六条 矿山企业对矿产储量的圈定、计算及开采,应当以批准的计算储量的工业指标为依据,不得随意变动。确需变动的,应经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原审批单位批准。
矿产资源三率指标
矿产资源三率包括开采回收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开采回收率是指矿山企业计算开采范围内实际采出矿石量与该范围内地质储量的百分比。根据计算范围的大小分为工作面、采区(矿块)、阶段和全矿井的回采率。开采回采率指的是全矿井、露天采场或矿务局的总回采率。
“三率”指标制定与考核制度的内容是:“三率”指标制定与考核是衡量、监督矿山企业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的最主要考核制度,是贯彻落实国家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一项重要基础技术工作。“三率”指标,首先由矿山企业论证提出方案,经矿山企业法人审批后,报省(区、市)地矿主管部门。
国土资源部在2012年发布实施煤炭、金矿、磷矿、高岭土和钒钛磁铁矿5矿种“三率”指标要求的基础上,2013年又发布实施了铁、铜、铅、锌、稀土、钾盐、萤石7矿种的“三率”指标要求。
甘肃省矿山企业“三率”指标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1、第九条 经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核准下达的“三率”指标,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应当列为考核矿山企业的重要年度计划指标,并具体进行考核;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部门应作为确定回采率系数的参数之一。
2、采矿权人开采矿泉水并自行加工、销售的,按矿泉水销售收入的2%计征矿产资源补偿费。第八条 核定开采回采率和实际回采率的考核,按《甘肃省矿山企业“三率”指标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应当核定而未核定开采回采率或未计算实际开采回采率的,其开采回采率系数按1.5计算。
3、所谓矿山“三率”,即矿山开采回收率、采矿贫化率以及选矿回收率的简称。开采回收率是指矿山企业计算开采范围内实际采出矿石量与该范围内地质储量的百分比。根据计算范围的大小分为工作面、采区(矿块)、阶段和全矿井的回采率。
4、矿山企业首先需要内部论证并提出“三率”指标方案,经企业法人审批通过后,上报至省(区、市)地矿主管部门。省(区、市)地矿主管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上报的“三率”指标进行复核,并提出修改意见。矿山企业根据这些意见进行修改,然后再次上报以供确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