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
1、矿区范围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八条 矿产资源补偿费由依法取得采矿权人缴纳。第九条 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矿产品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计征。企业缴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列入管理费用。本办法所称矿产品,是指矿产资源经过开采或者采选后,脱离自然赋存状态的产品。
2、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省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矿产资源规划中分配给我省的矿产资源分配实行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
3、修改《吉林省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吉林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吉林省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3件省政府规章。(详见附件1)废止《吉林省医疗事故处理实施办法》等65件规章。(详见附件2)公布现行有效的规章目录。
4、一) 省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的资金 ( 含从省级分成所得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中划入部分) ; (二) 其他资金。 第四条 地勘基金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项目的确定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 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科学管理、专款专用、滚动发展的原则。
5、第三条 凡属本省负责的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 矿产资源储量实行评审、备案、登记、统计制度。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储量的统一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助同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做好矿产资源储量的管理工作。
度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1、我校“安全月”活动总的要求是,通过活动促进广大师生进一步确立安全意识,提高学生在各种危急情况下自救、互救和自我保护的技能,进一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经常检查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为全校学生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成长环境。
2、上半年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使乡镇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能在上半年的基础上,全年争取达到不发生事故的目标,以市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民安全意识,努力营造日益浓厚的“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
3、年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材料(合集5篇)【篇一】 安全无小事,老砦镇党委政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抓发展的原则,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及早安排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成立各项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党政主要领导带队亲自去企业督导安全生产工作。
4、安全生产工作总结1 20__年,按照县安委会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国资公司的实际情况,扎实抓好了我公司20__ 年安全生产工作。
5、xx年上半年,公司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城市供排水安全生产工作,圆满完成供水和污水处理生产任务。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现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 领导重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采矿未经批准,不能进行开采——河北省满城县李二铁无证采矿案是怎样...
1、【分析】本案是一起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进行开采的无证采矿案件。本案当事人已经向满城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手续已报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其采矿登记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当事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就实施开采行为,从表现形式看,不同于其他根本不办理任何手续的无证采矿行为。
制定和实施矿产资源政策法规
1、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合理开发、有效利用和保护工作,维护矿业秩序,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促进我省矿业的发展,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和国家有关行政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利用和保护工作,保障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矿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和矿业权转让等矿业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
4、对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的政策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以国家、省、城市的法律法规为主体的有关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程序等方面的规章,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在《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提出的“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
5、探矿权、采矿权依法实行有偿取得制度,并依据国家规定实行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探矿权、采矿权出让,应当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评估的,应当进行评估。探矿权、采矿权出让收益不得低于市场基准价,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