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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开发(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监督检测中心是真的吗)

发布时间:2024-09-03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

1、加强对煤炭资源大型矿产地勘查开采专项规划的管理 为促进煤炭矿业布局的优化调整,实现煤炭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必须加强煤炭资源勘查开采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部将组织编制煤炭大型矿产地勘查开采专项规划。

2、七)煤层气探矿权人不得以勘查煤层气的名义开采煤炭及其他矿产资源。在煤层气勘查、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在其区块范围内设置新的矿业权,但对地表开采砂石等情况,当事人与煤层气矿业权人双方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的除外。

3、年4月27日,国土资源部出台《关于加强煤炭和煤层气资源综合勘查开采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96号),要求对煤炭和煤层气进行综合勘查、开采。

4、切实加强对煤炭资源勘查项目坑探工程的监督检查。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正在实施的煤炭资源勘查项目坑探工程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未经安全监管部门许可的煤炭资源勘查项目坑探工程,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完善坑探工程专项设计,经安全监管部门许可和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施工。

5、完善矿产督察员年度考核管理,考核不称职和不能胜任工作的应当及时解聘。每年 1 月底前向部报送矿产督察年度工作报告。 (三) 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日常监管。

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信息发布的通知内容

加强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信息发布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因为这些信息对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备受各界关注。1999年发布的通知虽推动了矿产资源储量综合信息发布规范化,但新发现矿产地的资源储量信息发布仍存在不足,部分未经依法评审备案的信息被随意公开,甚至有误导公众的情况,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

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信息发布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34号),规定了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信息发布的职责分工、暂缓发布程序和发布媒体及方式。

建立矿区空间数据库。建立包括28 个矿种 21600 多个矿区的空间数据库,动态掌握矿区的矿产资源储量的数量、结构、品质、占用情况、权属关系及其空间分布。 矿产资源储量成果信息发布规范化 2012 年印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产勘查资源储量成果信息发布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综合信息发布。

为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成果,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遏制违法行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根据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就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严格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管 (一) 建立采矿权标识制度。

世界煤炭预测储量为16万亿吨,世界探明可采储量为98411亿吨。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矿业权评估,须依据新标准规范及本通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矿业权审批管理、资源储量管理、资源规划与评价及矿山开发利用监督管理等,须符合新标准规范及本通知。矿产资源勘查执行单矿类 ( 种) 规范。

国土资源部关于矿山企业进行生产勘探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 ( 国土资源和房屋土地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国土海洋环境资源厅) :为规范矿山企业的生产勘查行为,加强对矿山企业生产勘探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配套法规,现就矿山企业进行生产勘探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申请设立采矿权 ( 含划定矿区范围) ,大中型煤矿应达到勘探程度; 非煤矿山原则上应达到勘探程度,简单矿床应达到详查并符合开采设计要求 ( 《矿产勘查开采分类目录》中第三类矿产除外) 。

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煤矿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主体为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即国土资源部。

矿产资源勘查支出,主要用于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支出(即用作大调查公益性与商业性的衔接)及其他重要地质勘查专项支出。矿产资源保护支出,主要用于独立矿山企业为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及回收利用水平而进行的技术开发和技术改造支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部门经费补助,主要用于补助征收部门管理及人员经费。

我国固体矿产异地接续资源勘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完全是由中央财政提供资金,按照国家事先制定好的计划进行,矿山企业无偿使用勘查成果。这种资源配置方式,显然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比较,最重要的区别之一就是资源配置方式不同。

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主要职责

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司的主要职责包括:首先,他们负责制定矿产资源储量的法规和政策,并确保其有效实施。这包括对矿产资源的形势进行深入分析和战略研究。其次,司内部门负责矿产资源的登记、统计工作,以及相关信息系统管理。他们还会组织矿产品产供销的全面研究,并推进资源储量管理的信息化进程。

矿产资源储量司: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的评估和管理。地质环境司:关注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环境保护和治理。执法监察局: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执法监察。科技与国际合作司:推动科技进步和国际合作。人事司:负责部内人事管理和干部培养。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局:负责党务和老干部工作。

首先,综合处是司内的核心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矿产资源的评价、供需分析和战略研究。他们制定相关政策,起草重要会议文件,负责公文处理、新闻宣传、信息综合、档案管理、保密工作以及财务和资产管理,编制为3人,由1名处长和2名其他工作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