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范文(四篇)
1、事故发生部门 负责事故发生后的内部及时准确报告,协助公司生产厂长和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及事件调查处理;14其他部门 配合事故发生部门开展善后工作,配合生产厂长和事故调查组收集事故及事件信息。
2、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第四条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3、发生任何事故应及时上报,无瞒报、漏报现象,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 总结 经验 ,吸取教训,未发生事故的部门或班组亦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防止同类事故的再发生。 (14)认真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15)本《责任书》一式三份,项目部与员工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
4、第八十二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
5、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故报告时,应讲清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
6、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