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矿产资源的方法
1、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法规体系。限制或禁止不合理的乱采滥挖,防止矿产资源的损失、浪费或破坏。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矿产资源的最优耗竭。加大对矿山科技进步的投资,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的科学技术水平。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制度。建立矿山生态环境信息系统。
2、保护矿产资源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合理开采:在开采矿产资源时,要遵守法律法规,按照国家规定的开采标准和采矿技术,避免过度开采或浪费资源。循环利用: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应采取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和尽量循环利用的方法,最大限度地延长矿产资源的使用寿命。
3、我国矿产资源保护的方式应由原来的直接保护向间接保护转移,要通过制定实施一套完善的矿业法律制度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用矿业发展战略、矿业政策来引导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用以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为主的完善的经济手段,促使矿山企业自觉地节约、合理利用矿产资源。
矿产资源如何开发利用
1、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其次,要采用先进的采矿技术和设备,提高矿产资源的利用率。先进的采矿技术和设备能够减少资源浪费,提高采矿效率,降低采矿成本。同时,要加强技术研发和创新,推动矿产资源开发技术的不断进步。
2、继续合理开发利用国内矿产资源,加强地质勘查,探明急需矿种储量。2)适当利用国外矿产,提高资源的优化配置,保护国内特殊矿种储量。3)努力减少矿产资源所造成的环境代价。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有效抑制对矿产资源的乱挖滥采,执行地勘成果有偿使用,做好矿山风险评估。
3、调整矿业的产业定位(将矿业由第二门类调整到第一门类),采取“多予少取”的产业政策;调整和完善资源税费政策,鼓励企业开展综合开发和综合利用,推动资源节约,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矿产开发全成本核算,实现矿业开发成本内部化,建立开采补偿勘查、开发补偿保护、矿山补偿周边社区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综合补偿机制。
4、不断提高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水平。坚持技术创新。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是提高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的必由之路和必然选择。我们要依靠科技进步,强化自主创新,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设备,做研发、推广先进技术的倡导者、实践者和志愿者,积极促进矿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
5、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区域布局的目的是为贯彻落实区域发展的总体战略部署,实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在区域上的合理配置,促进区域经济协调持续发展,形成合理的区域发展格局。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总体思路及主要内容
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主要包括以下六方面:一是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二是矿产资源重点调查评价区;三是重点、禁止、限制、鼓励勘查和开采分区;四是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规划区块;五是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区;六是矿业经济区(图11)。
矿产开发利用的总体战略: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把扩张总量和提高经济效益放在首位,加快发展优势矿产,重点开发特色矿产品,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和综合利用水平,逐步形成具有丽水市特色的矿业新格局。
产权分析、产业组织与技术创新分析引入矿产资源可持续发展与保护领域,丰富了政策分析内容。构建了矿产资源规划理论基础框架,明确了其核心目标是资源与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书关注的问题包括资源勘探开发的时空布局、资源安全、产权管理、资源核算、产业发展及资源与环境、经济系统协调。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的第四章
1、第二十五条 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在国务院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组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2、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以下简称《矿产资源法》)和本细则。 第五条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取得探矿权;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
3、第一条 为了发展矿业,加强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当前和长远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法。 第三条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
4、年修改后的矿产资源法从探矿权的取得方面明确了探矿权这一概念,即“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1994年,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界定了探矿权的法律内涵,即“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
我国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方针是什么
1、《矿产资源法》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为了贯彻这一方针,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充分、合理地利用矿产资源,实现矿产资源的优化配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了国家鼓励与限制开采、禁止开采的矿种和矿区。
2、总方针是:放开、搞活、管好。其基本含义是:坚持发展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国家政策和计划的指导下,实行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的方针,提高矿产资源的开发强度和经济效益,满足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
3、第七条 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 第八条 国家鼓励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九条 在勘查、开发、保护矿产资源和进行科学技术研究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4、对于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的政策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以国家、省、城市的法律法规为主体的有关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的内容、程序等方面的规章,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在《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中提出的“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
5、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矿产资源需求量的增加,环胶州湾地区的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工作逐步开展。